电动车使用警告和注意事项
1、 严格按《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指导使用各种电动车,使用本产品前请戴好安全头盔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行驶;不得非法改装车辆。
2、 不得将有故障的车辆交给非专业人士维修。
3、 禁止将电动车电池组正负极反接,或直接将电池组插入充电器的输入电源。
4、 禁止将电池组的电极与不必要的导线或者其他金属物质接触或储存在一起,以免发生短路,导致危险发生。
5、 禁止钉刺、敲击、抛掷、冲撞电池组。
6、 禁止私自拆卸电池组或改装电池组。
7、 禁止在炙热的阳光下使用,否则可能会引起电池过热、起火或功能失效。
8、 严禁将电池组放入火中或者加热电池组,不要将锂电车停放、储存在高温环境中。
9、 为避免液体导致电池短路,禁止液体注入车辆的电池组中。
10、 为避免电动车长时间充电导致电池发热产生危险,严禁连续充电超过24小时;充电应尽量在空气流通的地方充电,最好在0~40°C阴凉的户外充电;禁止在近火处或阳光暴晒下充电。
11、 禁止使用非朝源原装充电器充电。
12、 禁止在超过64V静电场所旁使用本产品。
13、 电池在充电过程中不允许持续放电。
14、 电池在充电或放电过程中,如果出现异味、异响,请立即停止充电或放电,并与厂家联系。
——汕头电动车